植保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生活会-
140 2023-11-28
近日,农业农村部征求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主导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批复。
一、关于加强政府领导,明确粪污资源化利用总体规划
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全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生产养殖“十四五”规划》,将全国划分为7个区域,系统分析地域特征,各地区的养殖类型和规模。 支持堆肥化肥、液肥储存发酵、沼气发酵等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堆肥还田、液肥储存还田、沼肥还田等因地制宜的技术模式,建立粪便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指导各地强化“以地定畜”的总体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生态环境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养殖品种、制定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明确粪便施用时间,科学确定施用量,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水平利用率。 督促地方政府加强技术指导,加强日常监测和污染监管,规范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依法查处超量施用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坚持科学施用,探索区域粪便养分平衡管理机制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导各地推进种养一体化,编制循环种养业发展规划,制定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力统筹安排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明确粪便利用目标、途径和任务,促进养殖循环。 2018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导则》,综合考虑畜禽粪便养分供给、土壤粪便养分需求、畜禽存栏量等因素、农作物单产指导地方政府优化畜牧业领域。 合理布局,合理支持粪便消费用地面积,推进“以地耕种”和“种养平衡”,推动畜禽粪便就近还田利用。 2020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便还田要求加强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督促指导养殖场明确畜禽粪便还田要求根据养殖规模确定配套农田面积、施肥时间和用量。 避免过量施药或不合理时间,严防返田时环境风险。
三、关于出台奖励补贴政策,加大各方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力度
“十四五”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畜禽粪便资源化全县推广工程,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20亿元每年支持农户和农户改善粪便处理设施和购买粪便。 设施设备还田,支持建设布局合理、运行机制完善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培育壮大粪污处理和粪污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粪污还田示范基地,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形式多样。 围绕畜牧大省、粮菜主产区、重点生态保护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全县将粪便就地消纳并返还到附近田间进行补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服务。 该组织提供粪便返还服务。 2022年,在全国251个县(场)开展试点工作,整合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有效促进县域畜禽粪便基本回流。 积极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宣传引导,配合农民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配合中央国安委办公室编制《国家生态安全》知识100问》宣传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相关信息。 知识和典型案例,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公众提高对畜禽粪便科学处理利用的认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充分参考大家的建议,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分综合管理方案”,加快粪肥田间施用与作物养分需求的有效衔接,推动种养一体化循环发展。
结尾
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审核人:韩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