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研究生能力培养
77 2024-01-23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艰巨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李克强总理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继续聚焦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今年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农业科技装备支撑”。 新时代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好科技进步和农业体制改革两个关键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快农业强国建设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这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指导和重要抓手。 。
一、建设农业强国主线
农业强国往往在农业及相关产业引领全球农业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其前提和基础在于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经历了70多年的改革发展,实现了从饥饿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转变。 但农业大而不强、人多地少、地区差距巨大的基本状况没有改变。 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农产品安全和生态危机等问题日益突出。 已成为制约我国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距离农业强国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根据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实践和我国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践,建设农业强国需要围绕科技创新和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两条主线。 放眼世界,农业强国首先是农业科技强国。 与传统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来推动农业发展不同,技术创新是通过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知识与信息(如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并受到新模式的驱动。 新产业、新业态支撑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传统农业升级、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除了依靠技术创新驱动农业农村发展外,还需要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深化不合理的制度改革,释放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动能和活力。 深化改革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让农村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 改革可以打破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制度与技术、政府与市场、秩序与活力、农民与集体、农业与农村等诸多关系。
科技是动力,制度是保障。 两者有机配合,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农业现代化的两个翅膀和轮子。 为此,要处理好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互动协调关系,使制度畅通创新通道,排除障碍和制约,促进科技创新要素顺畅流动,让科技创新提高改革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农电科技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取得长足进步,农业生产力水平显着提高。 但与农业强国的要求和国际趋势相比,还存在不少不足。 建设农业强国,首先要加强科技进步和创新,解决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效率。
一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重点,大力开展优质品种培育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要抢占中国种子,抢占种业科技竞争制高点,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大力开展种业领域重大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应。 继续在农田水利设施、农机传动系统、农机农艺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方面发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 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字田园和智慧农场,探索发展植物工厂、垂直农场、立体农业、海洋牧场等,拓展农业生产可能性边界。
二是聚焦绿色、集约、可持续发展,分类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农业发展道路,构建绿色低碳农业循环体系,加大农业科技供给和支撑,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清洁优良、生态和谐稳定。 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功能定位,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强化龙头、补充链条、发展业态、打造品牌、拓展规模农业增值和增效空间,将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产业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加强数字技术赋能,优化现代农业全产业链。 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将数字元素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和商业流通效率。 加大适应农业数字化场景的智能农机产品和数字技术装备应用,实现智能化运营、精细化管理、高效产出,推动农村产业全链条升级。 激活数字产业与现代农业融合,通过多元化数字平台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效衔接,汇聚农业强国新动能。
三、进一步挖掘农业强国的制度红利
体制改革是乡村发展的动力源泉。 40年来,我国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理顺了农村生产关系,释放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保障了农民权益,为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 但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还存在许多与现代化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如农民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与生产规模扩张的矛盾等。 市场竞争与农业资源保护的矛盾、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的矛盾、耕作与劳作的矛盾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农业产权制度创新改革、基础操作系统、要素服务和保障支撑体系。
一是妥善处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产权。 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经营基本地位、长期维护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工作,坚决坚持到18亿亩耕地红线,抓好土地。 经营权转移程度、集中度和规模。 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明确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和相互权利关系,推动土地从保障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变。 加快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稳妥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完善市场体系,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是完善农村双层管理体制,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内涵发展。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加快农业两级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农民专业合作机制融合创新,支持农村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既具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功能,又具有利益共享机制、主体多元化的新型工业化合作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动更多发展要素和服务下乡支农。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打破阻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发挥信贷、保险等支农作用,积极推动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完善种粮农民收入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力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把重要农产品供给与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增强市场活力,加强生态保护机制创新。
四、创新与建设协调推进,实现科技与改革双轮驱动
科技创新与深化改革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本路线。 只有“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必须发挥协调作用,两个轮子共同转动”,才能真正实现创新驱动。
一是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农业科技管理服务模式创新。 完善符合农业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和推广服务主体交流合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科技的机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激励机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经济效益。
二是推动“科技+系统”深度融合,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不断扩大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农业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应用范围,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农业科技产品、农业服务、农业生产一体化平台。产品监管监测,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为制度创新插上科技翅膀。
三是优化农业人才培养机制,构建高效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以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载体,创建高水平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为抓手,以多学科协同作战的科研组织模式为指导以重大任务为支撑,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有效配置使用力度,鼓励他们为农业第一线贡献力量。 其次,加大对农民农业科技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科学农业生产和管理知识能力。 特别要加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素养培训,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职业农民能力得到提升。 最后,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多维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合作,适度竞争。
四是不断深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国际农业价值链和国际竞争力。 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和农业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农业研究协商组织在粮食和农业治理和科技创新方面的合作。 充分利用世界贸易农业规则,加大农业扶持政策研究力度,积极推动农业科技引进,注重科研成果“走出去”。 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调整农业支出结构,转变支农方式,进一步增强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