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中农业大学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关于发

本站原创 2024-01-07 00:37:00

各市(地)、扩大的县(市)科技行政部门,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根据安排,2023年第一批省级项目现已启动。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1. 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须上传至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配合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为在四川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科学研究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能力的企业和单位咨询和研究能力。 在:

(一)企业应当具备科学研究开发、科技服务或者决策咨询能力。 一般应为2021年或2022年评价入库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全省大型企业集团百强、百强企业等。 2022年民营经济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

(二)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申请经费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不具备研发和产业化能力的合法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仅限申请软科学、科普培训等科普项目。科技项目。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注册(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学技术部不包括在内。

(四)合伙企业仅限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创业投资补助项目。

3、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在国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科学研究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企业和单位能力。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项目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发现项目或者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新申请的项目将不予批准,并将项目申请单位列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作为申请表附件。

六、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登记信息中如实填写企业上一年度的基本财务信息。 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上一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向统计部门报送。建立《企业(单位)R&D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并上传附表。 优先支持有自主研发投入的企业主导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报资金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引另有要求的,以指引要求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与自负盈亏能力相关的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2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2年6月或7月末的银行流水单或存款证明),但拥有机密财务数据的单位。

八、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期满一年后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牵头新申报项目。

9、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在纪律处分期间无科研失信记录,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对项目申请人的要求。

1、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者。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国家各级机关公务员(包括其他履行科技计划管理职责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如应聘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期限应在聘用合同规定的聘用期限内。 雇佣合同应扫描并作为申请表的附件上传。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牵头单位成员担任。 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创业或者到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 属于这种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以担任课外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或者兼职创新创业单位。 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向科技部提供。

6、《指南》规定的计划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指南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指南中未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和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告》的通知) )。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请人申请的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2023年只能牵头申请1个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尚在限制申报期限内的,不得带头申报。 在建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建项目; 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人员在原项目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新项目的申报。 海外(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照项目负责人要求实施。

8、指南编制专家不得申请其参与指南编制的科技项目。

(三)推荐单位的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提交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审查,按时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荐推荐项目,并向科学技术厅提交推荐信并附项目摘要桌子。 对地方政府推荐的项目,地方科技部门初步形成推荐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协商,共同向科技厅和市政府报送推荐信和项目汇总表。财务部。

3、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予以退回。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规划或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 有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信并扫描后作为申请表附件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符合指南中相关限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依据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书和指引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度报告必须到电子税务局下载。

5、指南中明确仅支持一项的,若申报项目评价结果相似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可采用“赛马制度”同时支持两项。

6、项目实施期自2023年1月1日起(指南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具体实施年份请参照指南要求。

七、研究项目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和对外提供的,应签署《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扫描后作为申请表附件上传。

八、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道德相关规定。

九、项目申请人应开发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和实验技术运行维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以及学术助理和技术人员。财务助理。 所有项目均须配备科研助理。 。

10. 网上不接受保密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将涉密信息上传至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以补贴前或补贴后的形式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方式请参见申请指南。

3. 申请流程

(一)身份取得声明。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 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注册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审核通过后才能申请该项目。

(2)填写申报表。

项目申请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请方向和提示,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并上传附件。 盖章部分(推荐单位无需盖章)扫描在线上传。

(三)申请表的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可以自行网上撤回申报表并修改内容。

(四)报送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日期前网上审核并提交项目申请表。

(五)推荐单位审核、总结并报送。

推荐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出具项目申请推荐信,并附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报科技司。 地方政府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信和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报送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 不接受报告单位直接提交的材料。

4. 申请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26日18:00。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2年8月26日18:00自动关闭,报名截止日期。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向推荐单位提交申请表。 具体期限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提交推荐信和项目总结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5. 材料提交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暂不提交纸质项目申请表。 申请项目公布后,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请表。 尚未批准的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推荐信和项目摘要表应发送至:

科技处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处322室,联系人:曲智028-86671416、028-86663469(传真)。

财务部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财务部606室。 联系人:庆杰028-86679421(传真)。

6.申请咨询

(一)申请指南咨询。

1. 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刘雪娟 028-86717593、028-86671925;

2、高新技术领域,王献贤028-86730755、61999334;

3.农业农村,聂薇薇028-86711518;

4、社会发展领域何静028-86657015;

5.区域创新合作,何秀邦028-86730010;

6.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王才军028-86613642;

7. 省属高校科技创新合作,刘雪娟028-86717593;

8.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张文028-86717490;

9.科技金融融资费用补贴,王定川028-86669180;

1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蔡文凯028-86783713;

11. 软科学 鲁中伟 028-86668420;

12.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罗世军,028-86719619;

13.四川省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李庆红028-86720583;

14.科普,黄文超028-86718520;

15.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木项目,叶谦028-86728520。

(2)申请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曲智028-86671416,郑波028-86726725,程小娟028-86726087。

(3)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 028-85249950,陈丽华 028-65238305,黄吉 028-65238321,彭杰 028-65238378。

七、特别声明

四川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必须独立填写项目申请表。 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表,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将被视为骗取财政资金。 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者撤销该项目,并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如有信息,可向四川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举报。 举报热线:028-86729925。

附件:1.2023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三、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计划申报指南

4.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及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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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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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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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计划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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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及人才计划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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