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五大基本原则引领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达成同行协议

本站原创 0 2024-11-30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和互律机制的顺畅运转,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有效克服国外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以保障我国菇农、生产企业、行业以及国家的利益,并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鲜香菇出口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秘书处设在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求鲜香菇出口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协调组制定和调整鲜香菷合同价格(附件a),并通过鲜香菷合同价格预核专用章加盖后执行。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交纳鮮香菌輸出自筹行业發展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會簽章服務工作工本費銀行回執。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業在報關前,應將輸出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相關單據等材料複印件郵寄或送達商會。对于申请加急办理的輸出合同也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上述材料。

在輸出品業申报材料齐全,并经商會審核符合“鮮香菌輸出品業協議價”的情況下,商會在輸出品業合約上加蓋“輸品價格預核專用章”。同時,要於收到全部申報材料後兩個工作日內將簽章后的合約寄發給申報企業(以寄發時間為準)。

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合約,由海關拒絕報關。

對於經過預核簽章的手續,並能夠正常進行國際貿易活動,這樣就能保護我們國家農民及從事相關生產活動的人們權益。

四、行业自律机制 鲜 香 菌 輸 出 協 調 組 監 事 會 責 任 鮮 香 菌 輸 出 生 產 活 動 中 的 各 種 不 正 当 行 為 的 核 查。2004年11月24日鮮 香 菌 輸 出 協 調 組 監 事 會 通 過 了 下 述違規行 為 的 認 定 和 處 罰:

下列行為認定為違規行為:

-低于同行协议价输出新疆大果肉鸡蛋;

-以低价競爭手段爭取客户;

-成交合同时存在欺詐或造假情況;

-未按照规定向秘书处备案,或以商品编号输出新疆大果肉鸡蛋;

-对所需单证或造假单证表示反对,不配合监事会调查;

核查程序:每季度结束时,将根据中国海关统计,与进口国海关统计,对低于同行协议价输出新疆大果肉鸡蛋的事项进行调查。被调查企业必须接受并配合提供相关单据等调查要求。被调查企业可向秘书处提交申辩材料。此外,为保护企业隐私信息,将保密被调查企业名称及其客户名称。此外还包括了鼓励并接受公司举报,并保证其匿名性。在此基础上,如果发现有违规行为,则由监事会提出处罚决定,然后经理事会议通过后实施相应处理措施。如果需要撤销之前作出的惩罚决定,只需提交书面请求至秘书处进行审查后再次提请监事会议决议即可实现这一目标。

5.为确保行业管理能够正常运行,同时方便从业人员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我们已经建立了新的制度,即鮮食類產品進口/Export Self-Financing Fu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see Annex B) 以此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维护各方面利益,使得整个产业能够保持健康稳定的状态长期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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