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新动态优化环境技术与市场趋势分析
0 2024-11-20
为了确保行业的自律与互律机制的有效运行,规范鲜香菇出口市场秩序,抑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为国内的菇农、出口企业以及国家利益提供保障,以促进鲜香菇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鲜香菇出口企业会议达成了如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设立了专门负责鲜香菇出口事务的协调组,其秘书处位于商会茶土部。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调整程序
在充分征询会员企业意见后,协调组将根据最新市场动态和成本分析,对鲜香菃输出同行协议价进行修订,并通过成员大会或电子投票方式获得正式批准。新定价将于指定日期起实施。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1. 出口合同中涉及价格条款;2. 证明对应金额已交纳至行业资金;3. 提供支付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和办理:
出口企业需在报关前,将相关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对于紧急情况,可采用传真形式提交材料。
商会审核完成后,将加盖“预核专用章”。此过程需在两日内完成,并以寄出时间为准发送给申请者。
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予签章并通知申请者。
加盖“预核专用章”的合同可直接用于海关报关流程;未经预核签章的合同则无法接受申报。
签章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过该期限需重新办理。
四、行业自律机制监管与处罚制度
监事会负责调查涉嫌违规行为。在2004年11月24日的一次会议上,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违规认定和处罚措施:
1-6项列出了六种违规行为及其相应处理办法;
7项规定了季度调查流程,以及保护企业隐私政策;
8项详细阐述了各类处罚措施,如通报批评、罚金等。
五、新建资金管理制度与解释权归属
为了维护良好合作关系并促进交易顺畅,2004年11月24日会议决定建立新型资金管理体系。此外,由协调组理事会承担解释权,以确保所有条款得到妥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