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本站原创 2024-06-15 13:48:00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响应国家节水行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台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对台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我市未来三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作为全省唯一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本次改革将以创新体制机制驱动,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坚持“节水减排”的原则”和“改革富民”,确保到2020年改革覆盖全市所有灌区和村庄。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改变我市农田水利设施责任不清、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维护资金不足、农村水利水务管理松散、用水粗放的现状农民的方法,实现农业灌溉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 昨天,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先勤在解读文件时表示。

未来,台州将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农业水价包括:运行成本,主要指灌溉工人工资、提水动力成本等; 末级渠系维护费用,主要指“最后一公里”农田水利设施(包括泵站、灌渠管道等)维护费用; 水源工程管理维护费用,主要包括水库、池塘、大坝、河流等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标准化管理维护费用。

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我市将建立与节水成果、调价幅度、财政条件相适应的精准农业用水补贴机制。

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制度。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易于操作的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水管家工作考核等节水绩效奖惩制度。

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重点明确产权归属,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证发证工作,由县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登记核发产权证。 积极探索将村级集体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通过股份量化、股份合作等形式量化给受益农,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跨乡镇、跨村的项目,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上级统筹协调。 探索股权转让交易、实体经营、规模经营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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