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摘抄短句-纠正误解民法典中的关键条款简析

本站原创 0 2024-11-13

纠正误解:民法典中的关键条款简析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很多人对其内容产生了不少误解。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几个民法典中常见的错误理解,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纠正。

首先,有些人认为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轻易更改或终止。但实际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后的合理期限内撤回意思表示,但应当向对方通知。”这意味着,在签约后,如果双方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其次,一些人认为亲属关系只能是直系血缘关系。然而,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规定:“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构成家庭成员。”这意味着,不仅有直系血缘,还包括夫妻和祖孙等间接亲属。

再者,有些人以为继承权只属于生前留有遗嘱的人。而实则,根据民法典第二千零四十七条,“无遗嘱或者遗嘱失效时,由本国法律规定继承方式执行”。这说明,即使没有留下遗嘱,也能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财产。

最后,一些观点认为买卖房产必须使用现金支付。但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购房者可以用货币支付全部购房价款,也可以采用贷款形式支付”,表明除了现金外,还可以通过贷款方式购买房屋。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要纠正的一些关于民法典摘抄短句的误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不妨咨询专业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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