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香菇出口协调组理事会关于民法典的知识共赴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

本站原创 0 2024-11-30

为了确保鲜香菇出口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行业自律机制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规范贸易行为,抵御不公平竞争,并保护国内企业利益。为此,鲜香菇出口协调组在2004年11月24日举行会议,就同行协议价制定、调整程序达成了以下共识:

首先,协调组将制定并调整鲜香菇出口价格(见附件A),这些调整将基于充分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并需要通过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进行批准。

其次,对于申报预核签章手续的企业,其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交纳行业资金证明和商会服务费等复印件。这些材料应在报关前邮寄或送达商会,并且对于加急办理的合同,可采用传真方式提供。

再次,对于未经预核签章的手续提交至海关的合同,将被拒绝放行。此外,加盖“出口价格预核专用章”的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过该期限,企业需重新办理预核签章手续。

此外,为了维护行业规则,我们将监管涉嫌违规行为。任何低于同行协议价销售、以低价竞争客户或者存在欺诈成交情况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违规。在调查过程中,秘书处将保密企业名和客户名,以保护商业秘密。

最后,对于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金、通报批评或者暂停三个月到一年的预核签章权限。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处理。此外,对存在欺诈或规避管理的情况国外客户,也将予以通报并列入黑名单,不予办理预核签章手续,以保护国内企业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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