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送给福利院老人吃了

本站原创 0 2024-10-27

原标题:江西肉贩300斤猪肉被查扣私分?局回应:送给福利院老人吃了

据《河南商报》报道,9月17日,一个微博名为“律师徐利平”的用户发文称,其姐夫汪小军刚从江西上饶市玉山县屠宰场拉了一车猪肉,在沿河大市场附近的木器厂老店铺取东西时,却遭玉山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猪肉和电子秤、砧板悉数扣押,理由是汪小军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占道经营,该用户质疑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因为即便占道经营,也不至于没收全部猪肉。

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汪小军,汪小军称,当天他只是将三轮车停在老店门口,并没有经营行为,价值4000多元的猪肉却被十余名队员强行扣留,连路过的老大爷都替他打抱不平。

汪小军表示,因为据理力争,他还与发生了争执,随后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赶来调解。

汪小军称,包括猪肉和三轮车都被扣留,但却只是登记了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并未向他开具任何书面证明,或者办理任何手续。

后来,汪小军在局附近的草坪看到了自己的三轮车,只不过车上已经空无一物。

汪小军询问局的工作人员,自己的猪肉哪里去了,后者回答称他们说把肉送到福利院老人吃了。

记者随后向队了解情况,局表示,据他们了解,包括汪小军在内的5个流动摊贩,长期占据公共通道经营,将当地街道搞成了小菜市场,严重影响了交通和居民休息,已有周边居民多次举报要求整治。

而在这之前,有关单位已经多次宣传引导,要求这些流动摊贩整改,其余摊贩均已听从,只有汪小军一户坚持不改。

局强调,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向汪小军开具了暂扣单, 300多斤猪肉经过检疫后,最终送往了福利院,一切执法行为都“依法依规”。

不过来自北京市中闻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对违法行为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的措施,并无罚没的权限,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救济。

文章来源:腾讯

【版权声明】:每日猪价网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标签: 农业要闻农业资讯

上一篇:经济效益分析从零到英雄通过养山羊实现财务自由
下一篇:翅膀上的梦想蛋鸡养殖的诗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