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猪和猪胴体分级沿革

本站原创 0 2024-10-25

20世纪,加拿大(60年代)、美国(70年代)、日本(80年代)、欧盟(1989年)等根据各自国情先后建立了自己的猪胴体分级和标准。我国于解放后制定了生猪收购办法,80年代制定了外销生猪分级办法,1988年制定了猪胴体分级标准。 1 计划经济阶段(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 计划经济体制下,大猪内销分级办法: 1.1 按出肉率定等,毛重计价 即按猪宰杀后肉重占活重的多少,确定等级和单价。 出肉率=生猪肉重/生猪活重×100% 生猪肉重=生猪活重-副产品重量-食口重量 副产品重量=头重+爪重+尾重 食口重量,即胃肠内容物。食口越大,出肉率越低。按食口可将猪分成大肚、平肚、小肚、瘪肚四类。 1.2 按毛重定等,毛斤计价 即按猪活重大小,划分等级。方法简便易行,但对饱食、大肚猪就难以估量。 2 经营体制改革转型阶段(上世纪80年代至今) 2.1 外销生猪分级 2.1.1 供港活大猪标准(外经贸部1983年制定) 1)等级评定 一级(良种猪):到港体重80~90 kg,四腿瘦肉率27%以上(30%左右); 二级(改良猪):到港体重70~80 kg,四腿瘦肉率25%以上(25%~27%)。 2)质量标准 品种:外国良种猪、纯杂、四元、三元杂交猪、国内培育的良种猪。 体型:头小,颊轻,拱腰,吊肚,尾根粗,腰背平,前后腿丰满结实。 瘦肉率:良种猪30%左右,改良猪25% 以上。 体重和日龄:良种猪到港体重180~210日龄体重80~90 kg;改良猪180~210日龄体重70~80 kg。 2.1.2 供港中猪的规格和分级(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1986年制定) 品种:二洋一上(上海白猪)、一洋一上。 体型:头小,嘴短,颊轻,身材矮短,脚骨细而结实,肩胛肌肉丰满,背腰直而腹小(吊肚),体质结实,毛色为白色。 瘦肉率:良种猪甲的四腿瘦肉率27%以上,良种猪乙25% 以上,普通猪20%以上;低于20%的不收购。 体重和日龄:良种猪到港体重90~120日龄为35~40 kg。 2.1.3 供港乳猪的规格和分级 品种:小型早熟种、二元杂交猪 要求:健康无病,皮毛光滑,皮无伤痕,体型饱满,毛白色。 体重和日龄:35日龄为7~8 kg(酒席上用6.06 kg,中乳猪8.48 kg,大乳猪8.48~12.12 kg)。 2.2 内销生猪收购分级(上海市食品公司1989年制定、1993年作了调整) 一等:体重75~80 kg的价格,123元/50 kg; 二等:体重65~75 kg的价格,121元/50 kg; 三等:体重85~95 kg的价格,119元/50 kg。 实行季节差价,上下幅度掌握在15%。 2.3 内销瘦肉型猪的分级 一级:国外引进的瘦肉猪品种、国外良种与国内良种的二元、三元杂交猪;体重90~100 kg,膘厚1.8 cm以下。 二级:国外良种纯杂、国内培育品种、三元杂交猪;体重80~90 kg或101~110 kg ;膘厚1.9~2.5 cm。 :达不到一、二级的国外良种、地方良种猪;体重80 kg以下、110 kg以上;膘厚2.6 cm以上。 3 猪胴体分级国家标准的出台 1988年,制定了《带皮鲜、冻片猪肉》(GB/T9959.1-1988)和《无皮鲜、冻片猪肉》(GB/T9959.2-1988)国家标准。 2001年进行了修订,将这两项国家标准合并为《鲜冻片猪肉》(GB 9959.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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