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出口政策协同鲜香菇之旅同行协议的制定与实践

本站原创 0 2024-11-30

为了确保行业自律机制的顺畅运转,保障我国鲜香菇出口企业和国家利益,同时有效克服国际市场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在2004年11月24日举行的鲜香菇出口协调组会议上,就如何规范鲜香菇出口经营秩序,并遏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达成了以下同行协议:

一、鲜香菇出口行业组织机构

我们的协调机构隶属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简称“商会”),并设有秘书处,该处负责茶土部事务。

二、鲜香菇出口同行协议价制订与调整程序

我们将充分征求各会员企业意见后,在协调组会员大会或通讯形式中通过后,即执行新的价格标准(见附件A)。

三、申办预核签章有关手续

(一)审核内容:

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项目;

交纳鲜香菇输出自筹资金银行回执;

交纳商会签章服务工作工本费银行回执。

(二)申请与办理:

出口企业应在报关前,将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商会,包括出具的合同及交纳资金证明等材料。

商会在收到所有申报材料并审核符合规定后,加盖“预核专用章”,并在两天内寄还加盖章后的合同给申报企业。

对于未经预核的合同,海关不予放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我们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四、行业自律与互律机制

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涉嫌违规行为。若发现以下情形,即认定为违规:低于行业协议价销售;以低价竞争客户;存在欺诈或造假成交;未备案商品编号等。我们每季度结束时,对低于同行协议价的报告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违规企业实施罚则。

五、保证正常运行机制

为了便捷企业操作,我们建立了鲜香菃输出行业自筹资金管理制度(见附件B)。任何解释权归协调组理事会议决。此外,对存在欺诈行为或破坏国内外市场秩序的人士,我们将予以通报并限制其参与未来交易,以保护国内公司利益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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