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江苏海门农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119 2024-04-20
按照国家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草原所《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10月12日至14日,我所组织了所内外专家对2006年度、2007年度承担的21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
验收小组由来自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以及草原所的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分别对21个项目从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研究的创新性、人才团队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和技术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审查,从综合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等四个层面上予以评价,同时根据评分标准,对每个项目从以上五个方面赋予分值。
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21个项目全部通过专家验收,有5个项目被评为优秀,14个项目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