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23年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

本站原创 2024-02-13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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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在广州农业、社会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领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碳峰值碳中和目标实现、城市社会治理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供给为推动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现发布《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相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组织科研人员自行申报。 他们通过广州科技大脑(广州科技大脑)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项目立项。

二、支持方向、申请要求和支持方式

该指南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城市社会发展、生物医药健康三个领域的科技项目。 COVID-19疫情防控科研项目主要依托广州实验室或以其他形式组织实施,本指南未安排。 本引导项目采用竞争性预筹资金、一次性拨付资金的方式。 各项支持内容按照审核结果排序,按比例批准项目。 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少于60分的项目。 最终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如果分数低于60分,该内容将不会被批准。 具体内容如下:

领域一、乡村振兴科技

(一)种业科技创新。

该方向重点支持优质水稻、绿色蔬菜、荔枝、精品花卉、生态畜禽、现代渔业等,利用传统育种和现代分子育种等技术手段,培育具有优良性状适宜种植的新品种。并在岭南繁育。 品种(系)并推广应用。 具体来说,支持以下8项:

1、粮食作物前沿育种技术创新及新品种选育(仅限丝苗水稻、鲜食玉米、马铃薯)。

2、华南特色蔬菜(仅限白菜、茄科、芋头)选育新技术创新和新品种选育。

3、岭南优良新果品新技术创新及新品种选育(限荔枝、木瓜、番石榴)。

4、华南特色、功能(特种)花卉新技术创新和新品种选育。

5、优质畜禽品种选育(仅限种猪、鸡)及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6、华南重要水生物种质资源利用及新品种选育。

7、食用菌新品种选育及种植技术研究与应用。

8.基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动植物育种技术应用研究。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入库的广州市农村科技专员。 不在数据库中的人员将不被接受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需在广州转化应用,并取得广州市单位颁发的技术成果应用证书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该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26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支持资金。

(二)绿色农业与现代食品技术。

该方向重点支持动植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治疗、诊断、监测预警、动物营养、重要动物保护、食品加工与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16项:

9.农业合成药物创制及绿色清洁药品生产技术研究。

10、无农药植物源农用喷雾油标准化生产与应用研究。

11、新植物病虫害防治、诊断、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

12.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治与综合利用。

13.动物疫苗和生物治疗制剂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14.引起动物重大疾病的病毒快速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15.水产养殖投入品生态安全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6.大动物种群疾病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17.饲料污染物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8、畜禽养殖业微生态制剂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9.珍稀濒危动物保护繁育关键技术研究。

20、天然色素及活性物质在动物饲料中的应用技术研究。

21.食品成分结构设计与营养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

22、牛大理等岭南特产药食同源植物食品功能因子的挖掘及高值化利用。

23.食品中重金属快速检测与去除技术开发。

24、菜肴质量控制及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入库的广州市农村科技专员。 不在数据库中的人员将不被接受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需在广州转化应用,并取得广州市单位颁发的技术成果应用证书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该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32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支持资金。

(三)数字农业与现代农业装备技术。

该方向重点支持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研究现代农业装备、农业种养管理、农产品加工包装等应用的关键技术。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五项:

25、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岭南特色农业全产业链追溯系统研究与示范。

26、多功能重型植保无人机研发及试验验证。

27、水产养殖水下巡检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28、畜禽饲养管理机器人研发与应用。

29、智能粮油包装成套装备研发与应用。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入库的广州市农村科技专员。 不在数据库中的人员将不被接受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需在广州转化应用,并取得广州市单位颁发的技术成果应用证书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该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10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支持资金。

(四)对口科技援助合作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该方向重点支持对口科技援助与合作,以及农业科技成果向农村转化,为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提供科技支撑。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13项:

30.从特色花卉中提取食药用天然活性物质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研究。

31.头颈部肿瘤早期诊断和干预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32.毕节市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33、早期胃癌区域分级筛查的前瞻性临床研究与示范。

34、刺梨冻干粉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35.食用菌低碳优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36.化学沉淀法制备高品质纳米氧化镓粉体关键技术研发并产业化。

37、连南大叶茶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开发。

38.火龙果新产品研发、高值化利用及示范生产线建设。

39.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的神经康复管理系统及平台建设。

40、天麻原产地及其产品初加工技术深度开发研究与应用。

41.南沙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

42.增城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科技项目。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须提交对口支援合作区或相关区科技部门出具的唯一推荐信(每项仅推荐一个项目)。 未获得唯一推荐信的单位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需在对口援助合作区或相关地区进行转化应用,并取得对口援助合作区或相关地区单位颁发的技术成果应用证书,作为对口援助合作区或相关地区单位出具的技术成果应用证书,作为对口援助合作区或相关地区单位的技术成果应用证书。工程验收指标。 其中,第30至40项的申请,需由广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牵头,与对口支援合作区单位联合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对口科技援助合作项目合作协议》(参考模板详情参见广州科技大脑)。

支持力度:该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13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100万元支持资金。

领域2.社会发展技术

(5)绿色低碳回收技术。

该方向重点支持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示范。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九项:

43、立足生产生活的面源污染防治和绿色治理技术研究。

44.基于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同的废水高效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45、利用农林废弃物开发生物质功能材料技术研究与应用。

46.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47、绿色、安全、生态水产养殖关键技术及应用。

48.建筑垃圾、道路垃圾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49、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节能减碳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0、变革性高能量密度安全储能技术研发与示范。

51.废旧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要求该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广州市进行转化应用,并明确取得所在单位出具的该项目技术成果应用证书广州将成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该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20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支持资金。

(六)城市社会高水平治理技术。

该方向重点支持围绕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城市绿化、生态环境等的技术研发和应用,为城市社会治理、保障公共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六种内容:

52、便携式智能缉毒探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53、基于刑侦技术的人体牙(骨)样本DNA检测一体化设备研发。

54.城市地下管道安全风险在线监测与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55.城市森林良种选育和乡土珍稀树种推广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56、城市电动自行车新型安全高性能电池研发与应用。

57、基于大数据的电气火灾易发场所电力监测预警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要求该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广州市进行转化应用,并明确取得所在单位出具的该项目技术成果应用证书广州将成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该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8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资金。

领域3.生物医药与健康技术

(七)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

该方向重点支持候选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和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工程样机(样品)的开发。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18项:

58.针对流感、乙肝病毒等病毒的创新抗病毒药物研发。

59.抗耐药菌创新药物研发。

60.恶性肿瘤治疗创新药物研发。

61.治疗器官功能障碍疾病的创新药物研发。

62、新结构肽、蛋白质创新药物研发。

63. 基于微生物组的创新药物开发。

64.创新抗体药物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65.创新核酸药物(疫苗)研发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66.海洋基因工程药物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67.重大慢性病及健康管理新型智能穿戴产品研发。

68.血管支架、人工关节、高分辨率人工视网膜等高端植入(介入)器械产品研发。

69、自主人工智能心电检测技术研发及核心部件国产化产品开发。

70、基于人工智能的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技术及新产品开发。

71. 小型台式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

72.生物标志物荧光偏振免疫分析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73、放射治疗“物联网”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研究。

74、基于微流控技术的全流程一体化多重核酸POCT产品开发。

75、基于生物3D打印技术的人体组织修复生物医用新材料研发。

申请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需由广州市企业牵头或参与。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请项目时,已申请(或获得)与研发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且须提供项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或相关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合作单位作为专利权人(相关材料为外文的,须提供中文译文)。 其中,申请创新药物研发的项目必须取得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作为项目受理指标之一; 申请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的项目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医疗器械型式检验报告。 作为工程验收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本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27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100万元支持资金。

(八)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该方向重点支持多发、重点、疑难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关键技术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的发展。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23项:

76.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干预策略和精准诊疗技术研发。

77.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精准诊疗新技术开发及临床应用。

78.上呼吸道炎症性疾病发病机制及临床干预策略研究。

79、重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扩张、肺纤维化等)诊治新技术及临床应用。

80.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诊断和精准诊疗技术研究开发及临床应用。

81.骨关节退行性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关键技术研发。

82.自身免疫性疾病诊疗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临床应用。

83. 器官移植患者功能评估与管理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

84.结构性出生缺陷早期干预策略及精准诊疗技术研究。

85、儿童病毒性心肌炎早期诊断技术及临床应用研究。

86.精神健康问题患者早期识别、诊断和干预治疗技术研发。

87.丙型肝炎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临床应用。

88. 艾滋病预防新干预措施和综合诊疗技术在城市人群中的应用。

89.耐多药结核病精准防治关键技术和管理策略研究。

90.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疗平台建设及示范应用。

91.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大传染病医院感染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

92.利用间充质干细胞(包括其来源的外泌体)治疗重大疑难疾病的技术研发及临床应用。

93.口腔干细胞用于牙髓再生的临床研究及应用。

94、脑卒中后认知功能障碍患者快速诊断及干预治疗研究。

95.肠道微生态影响慢性重大疾病的机制及临床转化研究。

96.不孕不育诊疗新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

97. 哺乳期妇女安全用药和母乳喂养相关策略的研究。

98、妇科恶性肿瘤精准诊疗新技术及临床应用。

申报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须由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且研究成果及相关技术的临床转化和应用需作为项目受理指标之一。

支持力度:本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60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资金。

(九)中医药关键技术及应用推广。

该方向重点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需要。 重点支持经典优质中成药二次开发、医院中药制剂质量标准、防病中药产品开发、中药疑难问题治疗等药品。 疾病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将具体支持以下七项:

99.经典名方或名优中成药复方制剂二次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100.中药制剂生物效应检测及医院应用推广研究。

101.影响中药材质量的有毒成分检测及安全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102.智慧中药药房全流程标准化及标准化体系研究。

103、治疗、预防疾病的中药产品或者保健、保健器械开发。

104.中药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研究。

105.糖脂代谢病中医诊治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临床应用。

申报要求:申请该方向项目,要求项目开发的技术或产品在广州得到应用转化,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鼓励产学研机构联合申报。

支持力度:本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14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资金。

(10)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

该方向重点支持生物安全预防、动物模型构建、干细胞技术等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具体来说,它支持以下五项:

106. 基于干细胞技术的类器官及组织芯片培养技术及应用研究。

107.基于纳米技术的高效抗菌医用复合材料及创新药物开发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108. 实验大动物模型及临床前评价技术研究。

109.生物安全防范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110.基于人工智能与生物信息学技术融合的精准药物筛选与设计技术研究。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项目,要求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广州转化应用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鼓励产学研机构联合申报。

支持力度:本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10个,市财政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资金。

三、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四、申请条件

(一)牵头报告单位(以下简称报告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为广州市法人单位。

统计法人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在境内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年以上(含)的分公司名称,广州地区“纳通”。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第一成员)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两院院士除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月1日、 1962年或以后),并在项目实施期间工作。 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在科研诚信处罚期内。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方向具体支持内容要求,否则项目不予立项。 项目负责人要求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为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

(五)申请项目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临床研究条例》的规定。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要求; 开展高水平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管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在合格的设施中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且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六)企业申报项目须有自筹资金,申报单位对能够支撑任务指标完成的自筹资金予以支持(各级财政资助不计入自筹资金)。

5. 申请限制

(一)已列入市科技计划的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科技计划类别。 已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或市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在研和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组第二、第三成员),年内在研和新申请的竞争性项目总数不得超过1个。市科技计划不得超过2个。方向(四)对口科技援助合作、城乡一体化发展申报项目不受此限制。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尚未完成立项验收程序或终止程序的竞争性项目。

(三)项目申请单位有未测试项目已过期,不得申请新的竞争性项目(申请单位为高校的,仅限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到期未审”项目是指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已有本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且合同于2022年1月15日前到期,且尚未审核的项目。已被接受或终止。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2个市科技计划竞争项目。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项目须在广州市科技大脑填写并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需要签名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名盖章后扫描上传。 申请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报告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进行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单位登记前须书面向市科学技术局说明情况,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列入的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应明确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资金分配、收入分配和预期目标。 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一致。

与外地单位联合申请的,主要成果转化实施地点应当在广州市。

(4)项目团队中有非申请单位成员(含研究生)的,其所在单位将被视为合作单位,并在项目申请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五)企业作为报告单位,需核实其营业执照。 其中,若已在本市电子证照系统中核发《电子营业执照》,可直接通过本市电子证照系统检索; 尚未在本市电子证照系统核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项目申请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具体要求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提出。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材料(学历、职称材料)、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相关单位合作联合申报项目的,须按照模板提供合作协议。 (模板详情参见广州科技大脑)。

4、申报单位为企业,须提供经广州市注册会计师电子申报中心备案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注册的企业无需提供)。 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须上传相关声明,并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

七、申请程序

(一)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登记。 申请单位及合作单位须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并获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如果您已有单位用户帐号,则无需单独注册。

(二)单位及申请人信息维护。 单位用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成单位信息基本录入。 申请人需注册自己的账户,并根据需要填写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 申请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项目课题,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查。 申请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质量,申请合格后提交组织单位审核。

(五)评审和推荐。 组织单位在线推荐申请材料。 申请人如需修改申请信息,可与主办单位联系。 主办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将不予退回修改。

八、申报时间

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00,网上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20:00,组织单位网上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00 2022 年 6 月 7 日。

九、注意事项

(一)广州科技大脑中申请表中“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和“合作单位基本信息”的相关内容自动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读取。 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在申请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网。 大脑将其完整填写,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准确的。

(2)合理安排填写项目申请表和提交材料的时间,避免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因平台网络繁忙而延误申请。

(三)向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及组织单位的审核意见。

(四)项目申请受理、审核、立项等信息可在平台系统查询。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须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必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的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向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 不接受补充申请材料。 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请期限等导致申请不成功的责任由项目申请人及申请人承担。

(七)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告条件或者违规报告的,一经发现核实,将不予立项,对已立项的予以取消或终止,并追究相关失信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记录。 对在科研领域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其失信行为记入市科研信用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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