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校长孙启新率队赴甘肃农业大学签
65 2024-01-28
今日,一则名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251件”的新闻位居网络热搜第二位,引发广泛讨论。 251项的数量让很多人感到震惊,同时也引发疑问:这些所谓的“农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究竟是为了帮助农民还是管理农民?
“农管”是老百姓对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昵称。 这是一个新成立的执法部门。 该组织隶属于农业农村部门。 其执法权限来源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简称《指导目录》)。 》),共251项具体执法事项,执法权范围明确,授权什么,做什么事。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到底是做什么的? 它如何保护我们的农业生产? 是否会增加农民的负担,甚至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可以明确地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并不是管一切的。 其职责由法律规定,具体范围见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执法指导目录,可以在网上查到。
翻阅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执法指导目录,笔者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介绍,《指导目录》主要对农业农村部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现行农业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事项共计251件,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30件,行政强制事项21件。 每项执法事项包括执法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法定实施主体、一级责任建议等。
有些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比如,事实上,有些事项确实是合肥市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农民权益而设立的。 比如,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比如查处非法使用剧毒农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是为了保护农民的环境。 和权利,使农民能够从事健康、安全的种植和收获工作。 可以说,这些行政执法事项确实是为了帮助农民。
但也存在一些行政执法事项可能会限制农民的发展空间和农业生产效率。 例如,一些农业生产资料申请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审批程序较长,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和时间成本。 或者像网友提出的问题一样,一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太多,到底是帮农还是管农,并不清楚。 这些行政执法事项可能会让农民感到压力和无助,也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此外,不可否认,一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事项可能存在落实力度不够、效果不佳等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环保措施不严格,农业污染难以有效治理; 一些地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审批薄弱,造成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 因此,如何优化这些行政执法事项的执行效率和效果,也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总体而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251项确实太多了。 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农业生产不顺利。 因此,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行政执法事项,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和农民权益工作。保护,从而促进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此外,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宣传指导,改变事前不见人的负面影响。 同时,提高农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科学管理意识,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 毕竟,建立“三农”的出发点就是把农村农业农民作为重点服务主体。 只希望“三农”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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