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及绩效报告

本站原创 2024-01-26 01:01:00

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及绩效报告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财政局对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和绩效进行了调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研究背景

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全市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 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助力农业发展。 提高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为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总体情况和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研究工作。

(二)研究目的

此次专项调查的目的有三:一是合理界定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统计口径,全面了解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总量和结构。 二是客观评价近年来全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和绩效,分析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三是对未来财政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规模、投入方向、管理等提出完善和完善的思路和建议。

(三)统计口径

1.概念定义。 目前,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尚无确切统一的概念定义,也没有专门的统计口径和核算科目。 因此,有必要在本次调查中明确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的概念和范围,否则将影响评价研究工作的有效性,难以为未来财政预算提供有益的对策和建议。安排和投资优先事项。 我们认为,农业基础研究、创新实验示范和农业技术服务培训是我市农业科技创新的三大重要内容。 因此,针对本次调查,我们对“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明确如下: 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是指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进行的投资。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为重点,重点抓好品种选育、种植养殖技术、储藏保鲜、冷链运输和分拣加工等。 相关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关注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服务培训等,但不包括与已广为人知的农业技术和知识推广相关的,普遍接受并常规应用。 投资。

2.对象分类。 基于这个定义,我们将当前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分为科研项目、科研技术推广机构运营、服务体系、创新平台、科普培训五类:

(一)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科技部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现代农业重大项目)、公益性科研项目(农业)、自然科学基金(农业科学)等科研项目以及农业科学与技术农业农村部门等技术推广科研项目。

(二)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机构的运作。 主要包括财政年度全额保障的公益性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机构运行费用(基本支出)。 农机管理、畜牧管理等以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能的机构不纳入统计范围。

(三)服务体系。 主要涉及农业农村种质资源采集与保存、环境监测、生物灾害监测、农业投入品质量与使用监测等相关项目。

(四)创新平台。 主要针对科技部门的明星创新天地、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等。

(五)科普培训。 主要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

3、统计范围。 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和区(县、市)财政资金。

4.时间跨度。 考虑到制度调整等因素,本次调查涉及的金融投资时间跨度为近三年(2019年-2021年)。

(四)研究思路

1、在合理界定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统计口径的基础上,分析研判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规模、结构和增长情况,分析研判财政财政投入强度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2、从农业亩产增加值和粮食亩产角度比较分析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产出效应。 同时从科研成果、成果应用推广、创新平台建设等多个维度分析财政投入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作用。

3、从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结构是否覆盖农业产业需求、农业科技促进机构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人才队伍能否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等方面进行分析。科技创新、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完善。 分析了影响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绩效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五)研究过程

为开展此项研究工作,市财政局组建了研究小组,制定了研究计划,选定了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并邀请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参与指导。 调研计划于2022年6月上旬确定。6月13日至16日,我们对鄞州等6个区(县市)金融、科技、农业农村及相关企业进行了调研座谈。 6月16日至6月底,调研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市农业技术所进行了走访调研推广站,发放问卷,收集相关数据。 7月15日,市财政局就调研报告初稿向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做了对接报告。 7月22日,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召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座谈交流,就调研报告相关内容征求意见。 8月4日,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征求意见,对调研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2 研究结论

(一)投入产出情况

1、总投资。 2019年至2021年,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总额分别为34056.89万元、41553.96万元、40170.08万元,年均增长8.6%。 其中,2019年至2021年市本级分别为17328.7万元、20414.69万元、20708.22万元,年均增长9.3%。

2.输入强度。 从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科技支出增速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对比来看,扣除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1后,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2019年至2021年年均增长11.4%,高于科技支出平均增速28.6个百分点,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增速6.5个百分点。 从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来看,2019-2021年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平均为0.97%,高于科学技术0.95%的比重以此判断,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总量、增速和比重均在合理范围内,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保护程度合理。 。

等级。

3.输出结果。 农业产量、质量和效益与农业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从平均亩均增加值来看,2019年至2021年我市农业平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1.48万元/亩、1.55万元/亩、1.63万元。 元/亩,年均增长4.9%,亩均增加值及其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粮食平均亩产来看,2019年至2021年,宁波市粮食种植平均亩产分别为402.12公斤、403.74公斤、400.64公斤,平均亩产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从农业劳动生产率看,2020年我市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7.5万元/人,比全省平均水平4.1万元/人高82.9%。 %。 上述数据表明,宁波农业产量、质量、效益均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二)主要成果

1、科研成果。 一是科技创新综合能力稳步提升。 获批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培养国家级优秀人才4人,纳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专家8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35项,位居全国前列国际顶尖学者《Science》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篇,农业领域7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认定,宁波大学入选国家水产种业技术支撑单位。 二是部分领域技术创新水平达到全国前列。 在水稻、蔬菜、海洋水产品育种、兽药研发、果蔬加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全市已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15个,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166个,国家审定品种和省级审定(证)。 )建立农作物、水产品、畜禽、林特产等定点品种188个,种质资源库(场)34个。

2、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 一是科技示范带动作用显着。 2021年,全市共完成新增种植基地1万亩,辐射推广基地2.5万亩,巩固深化8万亩。 现为全省首批“亩山万元”优质示范基地3个,最大限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成果推广应用体系不断完善,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集研发创新、展示示范、辐射带动、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成果推广应用体系。 推广培育水稻品种3600万亩、瓜菜品种270万个。 特产良种、种苗15万余亩,农业新技术新产品300万余亩,年社会经济效益10亿元以上。 三是科技综合服务进一步完善。 全市有企业科技特派员62名,团队科技特派员165名,驻村科技特派员1051名,结对服务91个乡镇(街道)300多个单位。

3.创新平台。 一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 全市拥有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17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3个,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3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和国家现代研究所。 拥有农业园区2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市级以上明星创新园区33个。 二是龙头企业引领乡村振兴。 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22家,其中省级49家、市级273家。 农业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中极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深度交叉融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农业现代化先行城市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是科技创新高水平平台和高端人才不足。 生物种业、智慧农业、农机装备、绿色投入品、营养健康等领域缺乏创新平台和高端人才。 二是现代种业创新能力尚不适应需求。 特别是林业特化、畜牧业等领域育种能力明显不足,一些特色产业种质创新研究滞后。 如杨梅、柑橘、枇杷、桃等育种存在短板,制约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三是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薄弱。 农业企业规模较小,产业结构相对传统,现代种业、生物农业、农业机械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数量较少,对高水平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农业高质量发展。

2.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功能明显弱化。 首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行政性更强。 从调查的6个区(县、市)16家农技推广机构借调人员情况看,目前借调到机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比例高达36.1%。 。 二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明显削弱。 乡镇机构改革实施以来,原乡镇农技站工作人员统一划归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技推广人员难以专职从事农技推广工作。 三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在当前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背景下,由于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弱化,其所能提供的农技推广服务已不能满足农业大户的实际需求。

3、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高端科研人才引进难度加大。 以宁波海洋水产研究所为例,该所共有研究人员3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仅有2人,仅占5.1%。 二是专业人才不能满足特色产业的需求。 缺乏长期从事宁波特色优势品种研究的专业研究队伍。 专业人才短缺也是影响宁波特色优势品种种质资源创新研究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 三是人才缺口,分布不平衡突出,青年人才比例低,影响科研传承和人才梯队建设。

4、科研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首先,农业科研项目审批的外部审查机制存在一定弊端,容易导致选择偏好上的学术偏差,不利于宁波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的创建。 二是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后跟踪评价有待加强。 对育种研究等长期科技项目,应建立阶段性绩效评价机制,稳定资金支持渠道。 三是科研激励和收益分享机制尚未充分发挥。 一些科研机构没有切实落实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激励措施,影响了农业科技人员从事科研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后续步骤

(一)统筹、系统规划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制定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长期规划,对全市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任务、发展方向、投入重点、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等作出系统长远规划。未来几年,抓好重点科研项目和储备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科技、农业、财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协同,强化产业需求和科研供给的有效衔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水平。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在预算安排、项目审批、基金投资方向等方面的作用。 、监督管理等方面统筹协调。

(二)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管理。一是建立稳定的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合理界定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统计范围,确保农业科研、服务、成果转型升级

广东等财政投资逐年合理增长。 二是优化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结构,进一步提高农业科研项目安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方向和领域,着眼于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加强与农业的联系。科技创新投入与宁波特色优势产业。 匹配程度。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绩效管理,明确农业科技投入权和支出责任,建立重大项目验收后跟踪评价机制,完善科技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提升科技投资基金绩效。

(三)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 一是推动农技推广机构职能回归,严格按照三个定点计划开展工作、履行职能,让农技推广人员回归工作岗位,专职从事技术推广工作。 。 二是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整合,立足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服务功能,整合力量、精简机构、优化职能、创新机制,着力打造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体系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渠道。 三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地方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落实,加大优质品种示范推广力度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信息服务方法推广应用,大力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率。

(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和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坚持引进高端人才和培养本土人才同时进行,确保农业科技人才数量、结构、年龄等各方面满足需要我市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服务。 二是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科技人员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素质和能力培养,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稳定性和工作主动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例如:专门针对一线技术人员设立科技成果奖,对优秀农业科技人员实施优先晋升职务等激励措施,出台相关制度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参与综合利用技术、信息、资金等多种因素,与农民、专业人士合作。 大户和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创新科研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科研项目激励机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行政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和支持方式,激活科研创新的内生动力。 二是优化科研经费保障机制。 对市农科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等公益性一流科研推广机构,采取竞争性立项重大科研项目和统筹使用常规科研经费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农业科技项目评审机制,增加地方农业科技领域专家和农业企业的数量,项目设立适当向领域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倾斜农业科研项目的学术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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