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本站原创 2024-01-19 09:06:00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当前农业科技进步的薄弱环节。 因此,分析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发布农业科技成果约6000-7000项,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只有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本文从农业科技成果供给、需求、推广等方面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农业科研体制基本上是政府主导的。 仍沿用部门立项、科学研究、立项检测、专家评审、政府奖励的模式。 重理论重应用,以获奖为目的,“为科研而科研”。 “科研争职”,忽视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的考虑。 首先,农业科研单位只注重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和评估。 他们仍然以科学研究为中心,注重科技成果、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但缺乏建立、实施和评估科研成果转化的动力。 经费不足、手段落后,导致获奖成果虽多,但可供农民选择的优质先进适用成果却很少。 开发者与需求者之间“两张皮”现象严重,导致农业科研成果下滑。 无效供给。 二是农业科研特点导致有效供给不足。 农业科研成果普遍研究周期长、利用周期短,导致农业技术供给相对短缺。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成果只有与劳动力相结合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技术需求者对农业科技成果的认知程度及其消化吸收科研成果的能力对农业技术转移的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制约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方因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消化吸收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弱。 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实践和应用的主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直接决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劳动力仅有13.6%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 这样的科技文化素质结构直接制约着农民吸收农业科技成果的能力。 二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科技吸收能力弱。 农业小规模经营制约了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广大农村形成了以农民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小。 分散经营的农户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农业科技投入、科研成果用于生产经营的风险。 此外,土地规模小也不利于一些大型农业综合技术的应用,如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 农田基础设施的采用和发展等

(三)农业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1、农业推广体系不完善,运行机制不灵活。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基本上采用行政推广方式。 促销活动是政府行为,常常受到行政干预。 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很容易造成农业科技人员与农业生产、农民需求脱节。 脱节。 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推广是农业科技的三大支柱。 但我国目前的农业、科教三大体系,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各自构成体系。 三大体系缺乏统一的管理安排和明确的分工协作,导致各主体驱动机制不完善、转型渠道不畅通。 优势无法发挥,效益无法实现。

2、农技推广队伍不稳定,农技推广人员素质低。 农业推广工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推广队伍的素质。 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科学的农业推广人员任用考核、培训和岗位评价制度。 农技推广队伍整体文化水平较差,知识结构不合理,素质较低。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国家对农业推广投入不足,农业推广人员工资低、待遇差,使得农业推广队伍非常不稳定。 目前,我国农业推广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增加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难度。 由于我国仍然实行政府免费服务的单一农机推广方式,在地方财力的限制下,这种推广体系基本形成“断网、断线、散人”的局面,使得推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 而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普遍注重单项技术服务,难以开展大规模综合服务,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3、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功能不完善。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中介机构提供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信息传递、成果展示与评价、市场预测、供需沟通等任务。 我国农业中介机构尚无全国统一的领导机构,缺乏宏观指导。 同时,现有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运营机制。 例如,尚未形成广泛、丰富的信息发布平台; 技术评价体系尚不完善; 专家咨询体系尚不完善; 协调、组织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跟不上。 此外,技术市场交易不规范,技术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相应的政策法规没有到位; 相关法规可操作性差,这些都影响了农业技术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阻碍了农业科研成果的取得。 转型。

二、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1、彻底改革农业科技管理体制,转变“重研究、轻开发;重成果、轻转化”的观念,促进农业科研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农业科研质量农业科技成果。 首先,要从科研项目立项和申报入手,优先选择技术先进、适用性强、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 并建立“专家评审”与“市场评审”、“用户评审”、“管理评审”相结合的机制,实现农业科研成果评价、管理、生产应用和市场运作的内在结合。 其次,要鼓励农业科研人员选择有深度、有实际意义的选题,在充分调研国内外市场的基础上找出实际需求,根据当前需求和实际不断完善和修改选题。长期发展,使研究成果不仅具有高价值而且易于使用。 转型。 最后,在评价结果时,应以项目增产增收效果和农民满意度作为验收标准。 要充分发挥科研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成果的鉴定、验证和审批,确保鉴定质量。

(二)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有健全的农业推广体系和完整的运行机制。 由于农业的社会福利性和自然风险,必须尽快建立政府主导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多层次、多成分、多形式、多功能的农业推广体系,各推广机构的机制必须完善。 一是改革整合各地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二是培育发展新型农业推广组织,大力培育各类民间农业推广组织。 三是培育发展农业科技企业,推广农业科技。 成果产业化,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协会等主体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利用其农业生产与市场紧密结合的特点,将科技与农业经济紧密结合。 这就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此外,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研究、引进、示范和推广的投入,鼓励银行、保险等部门对高新技术进行风险投资,开设农业科技保险业务等。完善农业科技成果多元化转化。 投资体系。

(三)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加农业科技成果有效需求

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因和关键。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加强对农民的文化科技教育。 要加强对农民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一是加大农村教育投入,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全体农民文化水平; 二是注重科研成果转化,通过多种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要从农民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农民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让农民从科技学习和应用中受益。 同时,还要大力培养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致富能手,强化科技示范作用,激发农民利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增强农民的科技采用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提高农民采用科技的意愿和积极性。 最终提高农民接受和应用农业科研成果的能力,扩大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需求。

(四)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骨干力量。 因此,要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建设的支持,完成科技成果从实验到成熟应用的转化,提高转化过程的效率,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结果。 改变供需之间的信息沟通。 要积极支持各类信息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监管机构和仲裁机构,协调化解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矛盾。 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技术市场,引导其向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产业化方向发展,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信息、人才、融资、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确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顺利进行。 通过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农支产品体系,活跃农技市场,制定一系列技术操作规程和专业资质制度,维护农技市场秩序。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成果为核心,按照科学合理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各主体应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技术成果。

(五)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素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是连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民的重要载体。 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广泛、快速转化,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推广队伍。 一是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素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内部精简特别是乡镇推广站建设; 二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科技推广人员到基层工作。 ,满足实际农业推广的需要; 三是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待遇,改善其工作条件,让农业科技人员安心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消除前几年出现的“断奶”现象; 四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政治教育,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不断丰富推广经验,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技能,从而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农业科研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上一篇:不平凡的十年丨菏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
下一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粮食作物产量与效率层次差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