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科所成功举办2017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
139 2024-01-18
各市科技局、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技经济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新时代,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高位发展。 开展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迫、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研究,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流程现已启动。 请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1)完成项目申请流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支撑要点
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项目重点支持生物育种、智慧农业、农田质量保护与改善、绿色食品等重点研究方向。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2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和科研基础条件、经营管理规范、科研成果丰硕的企事业单位。 和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鼓励企业带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团体申报项目。
2、项目申请人必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2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依据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件: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日程)。 以研发费用为准。 企业有资本化费用的,还须附具证明; 统计部门数据是重要参考); 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大学等事业单位的,2022年研发投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依据《2022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机构调查表》JG1-08表等数据)为准)。 军队单位因保密需要无需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3、2022年社保为零或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因社保减免、缓缴、退费等政策享受2022年社保零的企业除外;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实行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除外。
(二)项目主办方条件及要求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 原则上应为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实际主持项目研究的人员。 如果不是雇员,则必须由申请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雇佣期限必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5、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必须大胆启用青年科技人才。 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6、项目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一般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 超龄者一般不得申请。 确需申请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并出具保证项目得以实施的承诺书(如就业、延迟退休等)。
7、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限申报省重大科技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或省战略基础研究项目1项。 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请年度省重大科技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战略基础研究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8.放宽企业一个项目周期内可申请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数量限制。 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项目申请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项目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9、项目申请人(高校机构指内部学院或研究所)和主办单位承担的省重大科技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申请项目结题验收、取消或者申请未通过的过去三年。 验收合格的,不得申报。
10、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确定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承担的任务、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权益和科技成果的归属等。
十一、报告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责任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对其信用状况作出书面承诺。 归口管理单位应当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责任主体的信用记录,不得推荐责任主体纳入联合惩戒期。
十二、申请涉及人类受试者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研项目,必须尊重生命伦理原则,遵守《涉及人类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医学研究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并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道德规范。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在合格的设施中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3、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立项后,申请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以项目合同约定的考核内容为准,原则上不再调整。 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工程合同。
14、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
1、项目推荐不设配额,项目支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 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
2、每个项目省级扶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其中,对企业主导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资的基础上予以资助。 企业投资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省、市(县)分别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 项目立项后,省级财政资金实际数额少于申请数额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解决。
3.省级财政救助资金可分期拨付,其中第一年拨付金额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50%。
4. 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项目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发计划”,选择“农业领域” 》根据字段,并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系统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8日8:00,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2. 审查建议。 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一次”要求,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由报告单位负责。 对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5月30日17时30分前完成审核建议,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邮编230001)。 其中,市级及以下企业和单位由市科学技术局推荐; 省级及以上本科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皖机关等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 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均为企业。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推荐。 依托单位为省级以上大学、科研机构的,由依托单位负责推荐。
3、材料提交。 为了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负担,申报项目时首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 项目通过审核并公示后,公示后一周内由各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单位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省政务部门。 中心科技部窗口(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纸质材料必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 未公告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