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E出版农业绿色发展特刊
119 2024-01-13
根据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农业农村建设专项规划部署,加快储备实施一批有利于稳定经济、扩大投资的重大项目,部计划财务司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做好2023年及下一年度中央预算内农业建设项目投资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工作。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重点支持11个农业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支持建设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统筹发展高效水利农田。节省灌溉。 支持东北黑土保护工程建设; 支持大豆生产核心区和主产油区优先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要求的大豆等油料生产基地和大豆育种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采取措施。 推广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巩固豆油综合生产能力。 统筹支持新疆甘蔗、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和甘肃省张掖市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具体施工任务需另行列出。
2.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根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十四五”规划》,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检测评价、种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制种(繁)种等项目建设基地。
3.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支持提升陆生动物疫病、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外来入侵物种等监测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品种、农药安全风险等。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设备。 其中,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在重庆新增两个。
4、全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广项目
根据《“十四五”全国畜禽粪便综合养殖利用规划》,项目实施仅限于生猪存栏10万头以上或生猪当量以上有条件的县(区、市)。超过20万头猪。 已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全县推广项目、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县,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5、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项目实施仅限于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和黄河流域河流流域,且是水环境敏感地区集中的流域。 项目县(市、区)要按照“全县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思路,开展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等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养殖业污染因地制宜。 项目县与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县不得重复储备。
6.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根据《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计划(2021-2025年)》,围绕全面提升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重点支持部属大型渔政执法船建设、渔政执法船建设禁渔重点县(市、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水生生物资源与栖息地监测系统、“一河两湖七河”渔业执法船、无人机、监测等装备平台。
7.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农业重大科研设施、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农业农村部、区域共性技术公共研究开发中心、国家农业研究开发中心。 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学研究实验基地。
8.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按照数字农业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项目储备申报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9.农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结合推进农垦改革,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农垦管理局所属农场、居民小区对生活供水、供水等人居环境进行基础改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管理、供暖和公共道路。 设施建设。
10、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十四五”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在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内,实施生产基地完善、初加工和原产地仓储能力建设、产业链聚焦,重点抓好固有农场橡胶园和特种橡胶。 支持工程建设等。协调支持生产稳定、管理规范的民营橡胶园区生产基地建设。
11、部门自身条件及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十四五”有条件能力建设规划,重点支持部属单位加强农业科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能力建设的基础。发展基础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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