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时光我校尹冬梅教授在国际花生科技大会上
142 2024-01-13
为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项目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根据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范围
全省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
2、专业要求
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农民工、公共服务等领域从事相关专业研究的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三、申请条件
仓储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清廉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人信誉;
(二)熟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处级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并在该领域或行业拥有良好的经验较高的内部权威;
(三)身体健康,入库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副职以上行业专家年龄厅局级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入库流程
(一)入库申请。 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资格申请表,并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入库申请,由人文科学研究所审核。
(2) 储存。 审核通过后,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完毕后,无异议将纳入我部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
(三)入选专家由我部门颁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评审专家”聘书,并在官网公布。
(四)专家任期五年。 五年期满后,符合履行职责条件的专家自动续任。
五、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权利
1、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邀请,担任评估专家;
2、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3.对科研项目评审和专家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取得劳务报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义务
1、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供的审核意见承担终身责任;
2、作为专家参与评审工作,并按要求遵守保密要求;
3、严格遵守纪律,不得索取、接受馈赠、礼品,不得有其他有损公平、公正评审的事项;
4、无特殊情况需要按时参加专家活动的。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出席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社会科学研究所提交书面证明或口头说明;
5、如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6. 专家使用
(一)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优秀评价必须通过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是随机抽取的,根据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农民工、公共服务等方面,由评审员组成。对于团体来说,抽取人数一般为单数。 。
(2)入选专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缺席参赛次数超过3次,否则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7、专家管理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专家聘任期满后,人力资源研究所组织资格审查。 履行职责合格的,自动续聘,不合格的,从专家库中退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纳入专家库,不得再申请专家资格:
1、提供虚假认证信息;
2、隐匿重要个人信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力资源科学研究所批准后,撤销专家库: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因工作岗位变动而无法履行专家职责的;
3、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专家库;
4、其他不适合工作需要的情况。
(四)专家信息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更新的,专家应向人力资源社会科学研究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更新。
(五)评审专家本人今年已立项或参与科研项目的,按照回避原则,不参加本年度的项目评审工作。
八、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专家应按要求填写资格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许可证、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纸质版提交至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电子版提交。 发送至邮箱:369328951@qq.com。 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人力资源社会科学研究所马老师 18802808393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研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