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钵苗机插技术实现稻作技术更新换代
79 2024-01-11
关于填写“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2023年重点专项(第一批)正式申请表(含预算申请表)的通知
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的总体部署,中国农村技术发展中心已完成“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慧农业”重点专项2023年度立项正式评审工作。机械装备”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反馈。 其中,“粮食生产大数据平台研发与应用”、“大载量植保智能无人机打造与应用”、“粮食作物大规模制种繁育智能技术与装备研发” 、《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智能装备打造与应用》《日光温室数字化管理及小型成套作业装备打造与应用》《大棚全流程智能作业装备打造与应用》马铃薯规模化生产”“油菜/花生全流程智能作业装备创建与应用”“露地蔬菜全流程无人化生产技术与装备创建与应用”10个指导性项目预申报项目数“蔬菜产区智能高效加工技术与装备研发”、“盐碱地智慧生态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方向不超过数量的3-4倍待支持的项目。 按规定直接进入正式报关环节。 已收到我中心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请及时按要求填写正式项目申报表(含预算申报表)。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
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正式申请表与预申请表的衔接,预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将自动链接至正式申请表。 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适当修改,如下:
(1)以下内容不得修改
1、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
3.特殊项目和应用指南。
4. 项目课题数。
(二)下列内容不得降低或者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或大幅调整,需要进一步细化; 如需补充研究内容,应以附件形式提交说明。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减少。
4、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5、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能超过指南规定的上限,并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三)人员补充和抄袭检查
“研究团队”部分,在预申请表现有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基础上,补充其他参与人员。 补充人员必须符合申请限额要求。 按照指南要求,骨干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提交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使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查询”功能自行进行重复检查。
(四)附件材料
1、项目牵头申请人与各参与单位联合申报协议。 协议必须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并须由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署。
2、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作为参展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作为项目主报告单位,还须提供本单位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明确要求企业牵头,并提供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证明。
3、项目配套资金须提供自筹资金来源证明,并注明配套金额。
4、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属单位与申报项目(课题)单位不一致的,申报项目(课题)单位需提供本人的有效就业证明项目(主题)的负责人。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请人及各项目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上述预申报阶段提供的相关材料仍视为有效,但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联合声明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署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2、预算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预算编制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财教[2021]178号)制定具体要求。 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牵头申请人和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和配套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政策一致性、目标相关性、经济性”的原则理性”,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根据科技部相关要求,每个项目均设置专项资助指导编号,正式申报项目的专项资助预算不得高于预申请编号和资助指导编号。
(二)预算编制的组织要求
预算编制责任单位为项目牵头报告单位,以项目单位编制预算。 项目预算由项目预算汇总形成。 项目牵头申请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报送项目预算申请材料,并对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具体预算编制要求请参见预算填写系统提示。
三、网上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填写程序
本次申请采用无纸化申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填写正式项目申请表(含预算申请表)。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所有附件均须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后续的正式审核和立项审核将根据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对各课题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 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 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并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 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单位应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热线。
(二)机构推荐
正式申请表不再需要原推荐单位推荐。
(3) 网上申请处理时间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7月11日08:00至2023年8月10日17:00。
4、业务咨询
“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及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热线:010-68511832
技术咨询热线: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中国农村技术发展中心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