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闻丨农业农村部回应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

本站原创 2023-12-10 18: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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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响应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39号建议,从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5G智慧中心入手,统一建设标准、创新管护模式,培育种业。 基地等四个方面回应建设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农业农村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着力构建科学统一、结构合理、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规范粮食安全。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 引导推动各地围绕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耕种、管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 推动服务带动规模化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积极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努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统一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继续强化政策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管理和维护; 积极推进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推动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回复原文。

  梁六科代表:

  你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已经收悉。 经征求财政部、水利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5G智慧中心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21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方案》提出开展数字农田示范,运用数字技术促进农田建设、生产、管理、维护一体化,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 重点推广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中的应用,配套农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天地一体化农田建设与管理测控系统提供工后监测,持续监测管理、保护和农田利用状况,实施农田排灌等智慧田间作业,提高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农田信息化建设试点​​示范,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了一些信息化、智能化高标准农田,取得了良好效果。 “十四五”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全国已建成大型灌区124个、中型灌区1100多个。持续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和现代化建设,规划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的地区新建30个大型灌区。 继续完善排灌骨干设施,改善排灌条件。 2022年底,水利部启动48个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工作,加强灌区数字化、监控自动化、智能调度,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水利支撑。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提出“各地要落实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承担地方财政投资的主要支出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资力度,在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提高项目投资标准由国家”。 目前,由于各级财政制约,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与实际投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我部积极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建设任务和资金,积极利用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定额调整收入、发行政府债券、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资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强化投资保障。 。 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安排农田建设资金,优先支持河南等粮食主产区,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大、任务完成质量高的省份审批,工后管理和保护效果良好。 实行定额补贴激励,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允许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贷款贴息、直接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和引导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集资金和劳动力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努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支持地方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提高建设标准。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水利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大中型灌区持续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孪生灌区试点,提高灌区现代化水平。

   2、关于统一建设标准

  近年来,我部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要求,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着力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各地标准农田建设。 《方案》明确,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水资源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和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治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按地区确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标准。 农田土壤肥力标准参考值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积极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种植结构等,统一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规范项目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关于创新业务管理和保护模式

   2019年,农业部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支持地方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自主组织实施项目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农田建设项目采取先建设后补充等形式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选定项目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方案》提出,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确保管护主体合理回报。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承包经营者在项目管养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的管护投资责任,引导和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在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中。 同时,我部引导和鼓励各地围绕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耕种、征收、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带动规模化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目前,全国各类社会服务组织超过104万个,服务面积超过18.7亿亩,扶持小农户超过8900万。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政策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管理和维护,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农田长效发展。 -农田基础设施的长期效益。

  四、关于培育种业基地

   “十三五”以来,我部按照中央振兴种业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优化基地布局。 2017年、2019年认定两批国家级制种县和区域良种繁育基地。 2022年,我部将进一步优化调整国家制种县和区域良种繁育基地。 基地总数达到216个,国家基地种子供应保障率提高到75%。 覆盖。 二是出台政策文件。 我部先后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种子生产大县激励政策实施的通知》、《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以“四园制”技术路线为基础,以联合共建为重点推进基地建设县和企业。 组织指导基地县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为制种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加强基地建设。 “十三五”以来,通过种子生产大县的激励政策,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近百亿元,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甘肃三个国家种子繁育生产基地。支持一批区域良种繁育基地。 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安排中央资金近50亿元,支持一批重点工程,全面改善种子生产基地设施和条件。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积极推进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推动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三农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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